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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考场规则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

  一、考生必须持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场,按考场规定时间至少须提前10分钟到指定教室参加考试,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并将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该课程以缺考论处。

  二、考生只能携带考试必要的文具(如 2B/HB铅笔、橡皮、三角板、计算尺、圆珠笔、钢笔等),禁止携带书籍、讲义、笔记本、草稿纸等其它物品,否则作夹带处理。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论处。考试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和走出考场,因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四、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卫生,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

  五、考生除遇到试卷分发错误、试题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询问或试探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六、答卷前,考生应在试卷上认真填写好本人的班级、姓名、学号,不允许作任何特殊标记,否则后果自负。除特殊要求的考题外,一律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作答试卷。

  七、考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不得左顾右盼或偷看他人试卷;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不得互相校对或抄袭;不得互借文具;不得请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

  八、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生交卷后,应及时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高声喧哗。

  九、考试时间一般为2个小时(120分钟),考试结束,考生应停止答题,把试卷放在桌上,静候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宣布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场。否则试卷作废,成绩计零分。

  十、考试过程中,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的、随意走动的、对监考教师恶语相对或人身攻击的,该科一律以零分计,以违纪论处,取消补考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学籍处分。

  十一、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前办理缓考或免修手续,并报请教务部门批准,否则以缺考论处。

  十二、学生违反以上规定,按《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