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基石,更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中共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附属中学支部委员会、共青团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附属中学委员会、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附属中学高二年级组联合广西桂璟恒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5月28日开展“民法典进校园”主题党团活动。本次活动以“学习民法典,护航青春路”为主题,邀请资深法律专家为师生带来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主讲人风采:专业背景赋能法律解读
孙宇翔律师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讲人,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教育经历: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本科,中国人民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在职研究生
专业资质: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师,持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
职业经历:广西桂璟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柬埔寨办事处负责人,曾任多家企业高管
擅长领域:民商事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管理
孙律师以“贴近校园、贴近生活”为原则,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案例解读,为师生们打开了理解民法典的窗口。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共同补偿(能自证清白者除外)。
情节轻微: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罚款
故意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最高可判死刑(《刑法》第115条)
15岁的赵小某在学校台阶摔断牙齿,家长索赔8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
学校已张贴安全提示、开展安全教育、及时送医救治,无证据证明学校设施存在缺陷或管理失职,判决驳回家长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00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受伤,学校仅在“未尽教育管理职责”时担责,判断标准包括:
事前:安全教育、设施维护、监控覆盖
事中:及时介入、合理处置
事后:送医救治、安抚疏导
活动现场:法律知识与青春的碰撞
本次活动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的形式展开,孙宇翔律师结合校园生活场景,解析了网络直播打赏、校园欺凌、个人信息保护等青少年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场师生积极参与讨论,就“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效力”“体育课受伤责任划分”等问题与律师深入交流,气氛热烈。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一生息息相关。本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不仅让英华附中的师生们系统学习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未来,学校将持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让法治精神在校园中生根发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筑牢法律防线。
一审丨颜东 安娜
二审丨丁雪萍 蓝娟
三审丨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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